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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细则

2013-01-04    

1、星耀商店承诺符合以下情况,产品因质量问题,自售出之日(以实际收货日期为准)起7日内可以退货,15日内可以换货 a.国家《三包》法规所规定的非人为质量问题; b.经由特约售后服务中心检测确认,并出具检测报告(如售后服务中心无法提供检测报告,则需提供产品检测或故障单); c.产品外包装完整未损坏,产品及其标配配件、赠品(如购买时有赠品)、说明书、保修凭证和发票均齐全; d.如果成套产品(含赠品)中有部分产品存在质量问题,在办理退换货时,必须提供成套产品。   2、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时均不予退换货 a.任何非由星耀商店出售的产品; b.超过国家《三包》法规中规定的退换货的有效期; c.产品已使用(有质量问题除外)或为正常使用磨损; d.产品外包装不完整或损坏,标配配件、赠品(如购买时有赠品)或说明书不完整,保修凭证和发票任一缺失或涂改,保修凭证上的产品型号或序列号与产品实物不符; e.擅自撕毁或涂改产品标贴、序列号、防伪标记; f.未经授权的疏忽、误用、滥用、拆装、碰撞、进液、事故、改动、不正确的安装或保管而导致的产品质量问题; g.由非速达指定或授权维修点进行拆装或维修而导致的产品质量问题。   3、不支持上门取货 您办理退货后,需要您自行联系物流公司将退货产品寄回星耀商店。星耀商店暂不支持上门取件的服务,如有不便,敬请谅解!